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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正式开征奢侈税豪华游艇征10%税
发布时间:2012-04-01信息来源:北京晨报

  台湾从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开征“特种货物及劳务税”(俗称奢侈税)。
  台湾立法机构2011年4月15日通过的条例规定,“奢侈税”的征收范围涉及不动产、交通、保育、家具等方面,最高税率将达15%。其中,不动产类锁定的是短期交易的非自用住宅,旨在打击炒房行为。在高消费货物部分,购买非用作大众运输工具的飞机及豪华游艇,高尔夫球证及俱乐部会员证,以及皮草、龟壳、玳瑁和珊瑚等制品,如达到一定金额都要征10%的税。